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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ller: Listing & Staging · Oct 24, 2026 · 20 min rea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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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房时 minor variance 还在审或刚批下来:调整委员会的决定跟着房子走吗,上诉期没过能不能成交

决定书上那行「最后上诉日」,比「已批准」三个字更值得卖家先看。

Arthur Zhao · Broker · AZ Real Estate Partners · 2026-10-24
核心要点

卖房时 minor variance 刚批下来,这个决定算不算已经「定了」?

要看你处在哪一段: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的 20 天内,申请人、部长、以及有利益关系的 specified person 或 public body 都还能上诉;20 天内无人上诉,决定才成为 final and binding。所以「已批准」和「已定」之间隔着一个日期——决定书寄出时会附上最后上诉日,卖家对外说话、签合同,都应以这个日期为界。

来源:Ontario Planning Act, R.S.O. 1990, c. P.13, s.45(10)、(12)、(14)(e-Laws 2026-07-01 起合并版,2026 年核对)

我是 Arthur Zhao,多伦多地产 Broker。
设想一位卖家:为了加建后院的一间工作室,他去年向调整委员会申请了一项 minor variance,这周终于收到了委员会寄来的决定书,上面写着「批准」。他准备下周挂牌,挂牌文案里想写一句「已获调整委员会批准」。
翻到决定书最后,有一行他之前没留意:最后上诉日期,还在挂牌日之后。
这篇就从这行日期讲起——它意味着什么、谁还能在这个日期前动这份决定、决定书里还有哪些字卖家必须自己读懂,以及想在合同里处理这件事时,OREA 的 ZONING-1 条款原文写了什么、没写什么。

业主或其书面授权人提出申请

→

委员会公开听证后书面作出决定

→

10 天内寄出决定副本与最后上诉日

→

决定作出起 20 天上诉期

→

无人上诉:final and binding

先找到那个日期:决定作出日与最后上诉日

Planning Act s.45(10) 要求委员会的秘书-司库在决定作出后不迟于 10 天,把经证明的决定副本寄给申请人,并附上向审裁处上诉的最后日期通知。

上诉期本身规定在 s.45(12):自决定作出起 20 天内。注意起算点是「决定作出之日」(the making of the decision),不是你收到信的那天——你拿到决定书时,20 天可能已经走掉一部分。所以别自己从收信日往后数,直接以通知上印的那个日期为准。

s.45(14) 接着写:如果在这 20 天内没有人提交上诉通知,委员会的决定就是 final and binding,秘书-司库会通知申请人,并把经证明的决定副本存档到市政 clerk 处。上诉如果后来全部撤回,s.45(13.2) 与 s.45(15) 也规定决定成为 final and binding。

同一份「批准」,在两个时间段里分量不同

最后上诉日之前
final and binding 之后
决定的状态
已作出、已书面签署,但仍可被上诉
s.45(14):final and binding
还能改变结果的途径
有资格的人在 20 天内提交上诉;审裁处可驳回上诉,也可作出委员会原本能作出的任何决定(s.45(18))
s.45(12) 的上诉期已过
卖家对外的准确说法
「委员会已于某日作出批准决定,上诉期至某日」
「批准决定已于某日成为 final and binding」
要附给买方看的文件
决定书全文(含期限与条件)+最后上诉日通知
决定书全文+确认无上诉或上诉已撤回的书面依据
💡 两栏的差别不在「批没批」,在「还有没有人能改它」。挂牌文案和回答问询,按你所在那一栏的说法写。

决定书里,卖家必须逐字读的三处

第一处:期限。s.45(9) 写明,委员会给出的批准「may be for such time and subject to such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the committee considers advisable and as are set out in the decision」。Planning Act 本身没有给 minor variance 规定一个统一的失效期——有没有期限、期限多长,要看这一份决定书里写了什么。决定书没写,你就不能替它补;决定书写了,那就是你要告诉买方的事实。

第二处:条件。同一款允许委员会附加条款与条件,并且要求写在决定书里。条件是否已经满足、还剩哪些没做,卖家自己要先列清楚。

第三处:有没有要求签协议。s.45(9.1) 允许委员会要求业主就这些条件与市政签一份或多份协议;s.45(9.2) 规定这份协议可以登记在土地上,市政可以对业主,以及在 Registry Act 与 Land Titles Act 约束下,对该土地所有后续业主执行。换句话说,如果决定书要求了这类协议、而协议又已经登记,它就不只是你和市政之间的事:依 s.45(9.2),市政可以拿它去约束下一任业主——买方及其律师有理由去查它。

此外,s.45(8.1) 要求决定必须书面、由同意的成员签署、并写明理由。理由部分值得读,它说明了委员会是怎样理解这项 variance 的范围。

这个决定跟着房子走吗:条文怎么写,没写什么

s.45(1) 的写法是:委员会依「the owner of any land, building or structure」或其书面授权的人提出的申请,可以批准对 by-law 的 minor variance,批准的对象是「in respect of the land, building or structure or the use thereof」,前提是委员会认为维持了 by-law 与 official plan 的一般意图和目的。

从这段措辞看,批准指向的是土地、建筑或其用途,而不是申请人这个人。但要说清楚:法条没有直接写「随业主转让」或「随房子走」这样的字样。所以我不会在挂牌材料里写「批准随房屋一并转让」,这是一个条文本身没有给出的结论。

另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是:如果决定书附带了 s.45(9.1) 的协议并已登记,那份协议依 s.45(9.2) 可以对后续业主执行——这一层是条文明写的,和上面那个推断不是一回事。

💡 我个人的判断是:卖家在这件事上最该守的不是速度,是措辞。在最后上诉日之前,把「已批准」写成「已定」「无风险」「可直接使用」,等于替一个法律上还没 final and binding 的决定做了担保。写清日期、附上决定书全文、让买方自己读条件——这比任何一句宣传语都更能保护卖家自己。

谁还能上诉:2022 年修法后的名单

现行 s.45(12) 列出可以上诉的人:申请人、部长、以及对该事项有利益关系的 specified person 或 public body,期限是决定作出后 20 天内,通过向委员会秘书-司库提交上诉通知、写明反对理由并缴纳审裁处规定的费用。这一款的现行文字来自 More Homes Built Faster Act, 2022(2022, c. 21, Sched. 9, s.13(2)),修订表记载的生效日是 2022 年 11 月 28 日。

「specified person」在 s.1(1) 是一张封闭清单:当地电力公司、Ontario Power Generation、Hydro One、天然气公司、油气管道公司、铁路公司、电信基础设施公司、NAV Canada、特定机场、骨料场许可持有人等。「public body」指市政、local board、医院、省或联邦政府的部门机构及官员、First Nation。

对照这两个定义,邻居个人、一般居民不在可上诉的名单里。但这不等于上诉期内什么都不会发生——申请人自己、市政(属 public body)以及清单上的主体,在 20 天内仍然有权上诉。

⚠️邻居个人不能上诉,不等于邻居没有发言权。s.45(6) 规定听证公开进行,委员会须听取申请人及每一位希望发言支持或反对申请的人。邻居的意见在听证阶段就已经可以进入记录,并可能体现在决定书的理由里(s.45(8.1)(b) 要求说明书面与口头陈述对决定的影响)。

房子在多伦多:上诉不去 OLT,去 TLAB

Planning Act s.45(12) 原文说的上诉对象是「the Tribunal」,即 Ontario Land Tribunal。但多伦多是例外:City of Toronto Act, 2006 s.115 允许市政府设立地方上诉机构,并可授权它审理 Planning Act s.45(12) 的上诉;s.115(6)(c) 写明,授权后相关上诉向该上诉机构提出,不向 Ontario Land Tribunal 提出。

多伦多设立的就是 Toronto Local Appeal Body(TLAB)。按市政府 TLAB 页面的说法,TLAB「hears and decides on appeals of Committee of Adjustment decisions for minor zoning variances and land severances」,自 2017 年 5 月 3 日起接手这类上诉。对卖家来说,这意味着:如果你的决定被上诉,后续的程序、时间和材料要按 TLAB 走,不是按 OLT 走。

申请还在审就挂牌:法条只写了谁能申请

s.45(1) 规定的申请人是土地、建筑或构筑物的业主,或经业主书面授权的人。如果你在申请审理期间卖房、成交后业主换人,这份在审申请由谁继续、需不需要新业主出具书面授权——法条没有直接写。这一点我建议在签约前就和委员会秘书处、你的律师确认,而不是等到成交后再处理。

同样要分清:申请还在审,意味着连「决定」都还没有。这时对外能说的只是「已提交申请,尚待委员会决定」,听证日期以委员会的通知为准。

上诉期没过,能不能成交

就 Planning Act 而言,法条里没有一条禁止在 20 天上诉期内签约或成交。我能确认的只是:法律没有禁止,但在 s.45(14) 规定的 final and binding 之前,决定仍可能被有资格的人上诉,而审裁处依 s.45(18) 可以驳回上诉,也可以作出委员会原本能作出的任何决定。

所以问题不在「能不能」,在「风险由谁承担、写在哪里」。如果买卖双方都把这项 variance 当成交易的前提,那就应该把它写进合同条件里,而不是靠口头上的「已经批了」。

OREA ZONING-1:由卖方负责取得时,条款原文写了什么

OREA 条款库(2026 年 1 月 1 日版)里的 ZONING-1「Condition – Re-zoning/Minor Variance」,原文是:本 Offer 以 [Buyer/Seller] 自费取得 [re-zoning/minor variance]、允许该物业作 [具体 variance/用途] 为条件;买卖双方同意以 diligent 的方式推进取得;除非 [Buyer/Seller] 在约定期限前书面通知对方「this condition is fulfilled」,否则本 Offer 成为 null and void,定金全额无扣减退还给买方。

如果括号里填的是 Seller,对卖家意味着三件事:费用由你承担;推进取得的义务是双方的,但发出「条件已满足」通知的是你;期限一到你没发通知,交易作废、定金全退。

条款原文没有界定「obtaining」指的是委员会作出批准决定,还是决定已 final and binding——这两个时间点之间正好隔着 20 天上诉期。条款库也注明这些条款只是指引,不是规定措辞。条件以哪个时间点为准、具体 variance 内容怎么描述,签约前请让你的律师把措辞写清楚。

条款库在 ZONING-1 下还附了一条官方注:如果买方希望在 variance 未获批时仍保留购买权,应加入 Waiver。这是条款库对买方一侧的说明,卖家知道有这条注即可。

ℹ️本文只讨论 Planning Act 与 OREA 条款原文写了什么。具体 variance 的范围、条件是否满足、合同措辞,请以决定书原件为准并咨询你的律师。

挂牌前和签约前,卖家自己先做的几件事

按时间先后排,拿到决定书就可以开始。

拿到决定书当天
  • ☐找出通知上印的最后上诉日,别从收信日自己往后数
  • ☐逐字读 s.45(9) 意义上的期限与条件,列出哪些条件已满足、哪些还没做
  • ☐确认决定书是否要求与市政签协议,以及协议是否已经登记在土地上
写挂牌文案、回答问询时
  • ☐上诉期内只写「某日作出批准决定,上诉期至某日」,不写「已定」
  • ☐准备好决定书全文,供买方及其律师自行阅读
  • ☐房子在多伦多的,记下上诉机构是 TLAB,不是 OLT
签约前和律师确认
  • ☐申请仍在审时,确认成交后由谁继续推进、是否需要新业主书面授权
  • ☐使用 ZONING-1 时,写清条件以「批准决定」还是「final and binding」为准
  • ☐核对条件期限与最后上诉日的先后关系

常见问题 FAQ

Q

邻居反对我的 minor variance,批下来以后还能上诉推翻吗?

A

按现行 Planning Act s.45(12),可以上诉的只有申请人、部长、以及有利益关系的 specified person 或 public body;s.1(1) 的 specified person 是公用事业、铁路、电信、机场等封闭清单,邻居个人不在其中。这一款现行文字自 2022 年 11 月 28 日起生效。邻居仍可在听证阶段发言(s.45(6))。

Q

minor variance 批下来多久之后才算真正定了?

A

Planning Act s.45(14) 规定,决定作出后 20 天内无人上诉,决定即为 final and binding;上诉全部撤回的,依 s.45(13.2) 或 s.45(15) 同样成为 final and binding。20 天从决定作出之日起算,最后上诉日会印在 s.45(10) 要求随决定副本寄出的通知上。

Q

决定书上没写有效期,这个批准会不会过期?

A

Planning Act 本身没有给 minor variance 规定统一的失效期。s.45(9) 允许委员会在决定书里设定期限和条件,所以有没有期限、有什么条件,以你那一份决定书写的为准,不要自己补。

Q

多伦多的房子,调整委员会的决定被上诉去哪里审?

A

去 Toronto Local Appeal Body(TLAB),不去 Ontario Land Tribunal。依据是 City of Toronto Act, 2006 s.115:市政府授权后,Planning Act s.45(12) 的上诉向该上诉机构提出;按市政府页面,TLAB 自 2017 年 5 月 3 日起接手这类上诉。

Q

上诉期还没过,卖房合同能签、能成交吗?

A

Planning Act 没有条文禁止在 20 天上诉期内签约或成交,但在决定成为 final and binding 之前,它仍可能被有资格的人上诉。如果交易以这项 variance 为前提,可以用 OREA ZONING-1 条件条款写进合同,条件以哪个时间点为准要请律师写清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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