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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ntal: Landlord · Sep 6, 2026 · 16 min read
📖 出租与房东

租客把我的出租房挂上 Airbnb 赚差价,安省房东能怎么办?

安省《住宅租赁法》给了房东两条可以同时走的路——一条针对「人」,一条针对「钱」,但其中一条有个 60 天的时限,错过就永远关上。

Arthur Zhao · Broker · AZ Real Estate Partners · 2026-09-06
核心要点

租客未经我同意,把我的出租单元挂到 Airbnb 上短租赚差价,作为安省房东我有哪些法定办法?

你有两条可以同时走的法律通道:一是把它当作「未经授权占用」,向省级租赁委员会(LTB)申请终止租约、把租客和短租占用人一并赶走;二是抓住「违法加价」,因为租客以高于合法租金的价格转租、或另收费用本身可能构成犯罪。最锋利的陷阱在通道一的时限——据安省《住宅租赁法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, 2006)第 100(2) 条,房东必须在发现之日起 60 天内提出申请,过期这条驱逐路就关了。另需先记住一点:Airbnb 短租住客在法律上通常并不构成「分租人」,多属第 100 条意义上的未经授权占用,而非合法分租。

来源:安省《住宅租赁法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, 2006, S.O. 2006, c. 17)e-Laws 现行文本,currency date 2026 年 9 月 2 日,第 100、104、134、234、238 条;罚款额度经 S.O. 2023, c. 10(Bill 97)修订,个人/法人上限另由安省政府 rental housing offences 页核对。2026-09 核对。

我是 Arthur Zhao,在 GTA 做了 12 年全职地产经纪,也替房东做过 160 多次出租代理。这些年被问得越来越多的一个问题是:「我的租客自己根本不住,把我的房挂到 Airbnb 上短租,一个月赚的差价比付给我的租金还多——我到底能拿他怎么办?」

好消息是,安省《住宅租赁法》给了房东两条可以同时走的路:一条针对「人」(把擅自占用的人请出去),一条针对「钱」(违法加价本身可能是犯罪)。坏消息是,其中一条路有一个很锋利、也很容易被错过的时限。下面我把这两条通道、各自的法律依据和时限陷阱,按能核到的法条原文逐条讲清楚——不是道听途说。

发现租客擅自短租

→

先定性:多属「未经授权占用」而非合法分租

→

两条通道可并行

→

通道一:60 天内向 LTB 申请

→

通道二:违法加价可追钱+罚款

先破一个误区:Airbnb 住客通常不是你法律上的「分租人」

很多房东(甚至一些同行)一上来就把这件事叫「转租」或「分租」,然后去翻分租的规则。这一步就容易走偏。

在安省,租客要合法把单元让给别人住,只有两种正式形式:转让(assignment,第 95 条)和分租(sublet,第 97 条),两者都必须事先取得房东同意。而 Airbnb 上来了又走的短租住客,既不是受让人,通常也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「分租人」——他们只是短暂占用。

据《住宅租赁法》第 100 条,凡租客不是通过第 95 条转让、也不是通过第 97 条分租,就把单元的占用权交给了别人,这就属于未经授权占用(unauthorized occupancy)。把 Airbnb 差价这件事定性成「未经授权占用」、而不是「违规分租」,是你后面选对通道的前提。

两条通道,可以同时走

通道一 · 未经授权占用(针对「人」)
通道二 · 违法加价(针对「钱」)
法律依据
第 100 条(+第 104 条)
第 134(3) 条+第 234(l) 条+第 238 条
解决什么
终结擅自占用的状态:终止租约、驱逐租客与短租占用人
追究「以高于合法租金转租、另收费用」这件事本身
你能拿到什么
终止租约+驱逐,并可申请使用与占用补偿
这是犯罪(offence)路径,定罪后是罚款,不是赔给你
去哪里主张
向省级租赁委员会(LTB)申请
循 offence 起诉程序、由省级机构提起,非 LTB 程序
关键时限
发现之日起 60 天内,过期作废
犯罪起诉有其自身时效,需个案判断(本文不展开)
💡 两条通道针对的对象不同、去的地方也不同,所以常常同时成立:占用没获授权(通道一)+收了高于合法租金的钱(通道二)。别把它当成二选一。

通道一:未经授权占用——把「人」请出去的路

这条路针对的是「有人在你没同意的情况下占着这套房」这个事实。

据《住宅租赁法》第 100(1) 条:如果租客不是通过合法转让(第 95 条)或合法分租(第 97 条),而把单元的占用权转给了别人,房东可以向 LTB 申请终止租约,并把租客和这个占用人一并驱逐。也就是说,你的目标既包括那位短租住客,也包括把房子拿去牟利的租客本人。

据第 100(3) 条,你还可以一并申请,要求这位未经授权的占用人支付使用与占用的补偿(compensation for use and occupation)——这是可能真正进你口袋的钱。

另外据第 104 条,如果你其实愿意让这位占用人合法住下去,也可以选择跟他直接协商一份新租约。这是给你多一个选项,不是义务。

🚨通道一有一个最容易踩的坑:据《住宅租赁法》第 100(2) 条,房东必须在发现未经授权占用之日起 60 天内向 LTB 提出申请。发现了却拖着不动,60 天一过,这条驱逐的路就直接关上了。所以第一步永远是:固定证据、记下发现日期、尽快启动。

通道二:违法加价——追「钱」和罚款的路

如果说通道一针对「占用」,通道二针对的就是「租客靠这套房违法赚钱」这件事本身。

据《住宅租赁法》第 134(3) 条,任何租客(以及代表租客行事的人)不得直接或间接:

  • (a) 以高于房东依法可收取的租金的价格分租该单元;
  • (b) 因分租、交出占用或让出占有,向任何人收取 fee、premium、佣金、bonus、押金或类似款项;
  • (c) 要求他人在依法应付的租金之外,为货物或服务额外付对价。

Airbnb 赚差价的本质,正是第 (a) 项——以高于合法租金的价钱把房子短租出去。

据第 234(l) 条,以违反第 134 条的方式收费,构成犯罪(offence)。据第 238 条,一旦定罪:非法人(个人)最高罚款 $100,000(第 238(1) 条);法人最高罚款 $500,000(第 238(2) 条;现行额度经 S.O. 2023, c. 10 修订,与安省政府 rental housing offences 页公布的口径一致)。

请注意一个区别:这条路上的罚款是交给王室(Crown)的处罚,不是判给你的赔偿。它的价值在于震慑与追责;想拿回损失,主要还得靠通道一的「使用与占用补偿」。

💡 我个人的判断是:这类案子真正的胜负手不在「有没有理」,而在那 60 天。违法加价的罚款再高,那是走犯罪起诉、由省级机构决定、钱还进的是王室口袋;而你自己能主动握住、又时间敏感的,是通道一的驱逐申请。发现苗头的当天就该做三件事:截图固定证据、书面记下发现日期、启动 LTB 申请——别等「再观察观察」。

那什么才算合法的分租或转让?

讲清违规,也得讲清合规的边界,否则容易矫枉过正。

租客确实有权在取得你同意的前提下转让(第 95 条)或分租(第 97 条)。但「同意」不等于你可以随意设卡:

  • 据第 97(2) 条,对分租请求,房东不得任意或不合理地拒绝同意;
  • 据第 97(3) 条,你就同意分租只能收取合理的实付自付费用(out-of-pocket expenses),不能借机加价;
  • 据第 97(4) 条,即使合法分租,原租客仍然对整份租约负责。

如果租客认为你「任意或不合理地拒绝」了同意,据第 98 条他可以向 LTB 申请,但据第 98(2) 条要在一年内提出。

换句话说:合法分租是一个「先问、经同意、只收成本价」的过程;Airbnb 差价则跳过了同意、还赚了加价——两者不是一回事。

还有第三条线:市政短租牌照(以多伦多为例)

前面两条通道来自省级《住宅租赁法》。除此之外,很多城市对短租还有市政层面的规则,是另一条彼此独立的线。

以多伦多为例,据多伦多市政府短租规定:短租只允许用于经营者的主要居所(principal residence)——即「你实际居住、并用于账单、身份证件、报税和保险的地址」;而且「你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主要居所,因此不能合法经营多于一处短租」。

这对「赚差价」模式几乎是致命的:靠差价套利的租客往往人根本不住在这套房里,那它就不是他的主要居所,在多伦多本身就不合规。

要提醒一个容易被误读的点:多伦多市明确「不要求租客在登记短租前取得房东同意」,也不核查是否取得同意。但这只是市政登记层面的事,绝不等于免除了《住宅租赁法》下对房东的责任——租客可以在市里登记成功,同时仍然暴露在你上面那两条通道的救济之下。其他城市各有自己的短租规则,不能照搬多伦多。

ℹ️市政短租登记和省级《住宅租赁法》是两套彼此独立的规则。租客拿到市里的短租登记,既不能证明他获得了你的同意,也不能让他免于第 100 条的驱逐或第 134 条的违法加价责任。反过来,即便某套房在市政层面完全合规,只要占用未经你授权、或收了高于合法租金的钱,你的两条通道依然成立。

常见问题 FAQ

Q

租客把我的房挂 Airbnb,算「转租」吗?我要按分租的规则处理吗?

A

多数情况下不算。Airbnb 上来了又走的短租住客,通常不构成《住宅租赁法》意义上的「分租人」,而属于第 100 条的「未经授权占用」。所以你走的不是「违规分租」的处理逻辑,而是未经授权占用的驱逐路径(第 100 条),再叠加违法加价的追责(第 134 条)。定性先对,通道才不会选错。

Q

我发现半年了才想处理,还来得及吗?

A

驱逐这条路可能已经关了。据《住宅租赁法》第 100(2) 条,房东必须在发现未经授权占用之日起 60 天内向租赁委员会(LTB)申请,过期这条驱逐路径即失效。关键是「发现日」而不是「发生日」——一旦发现,尽快固定证据并启动申请。违法加价的犯罪追责路径(第 234、238 条)另有其自身时效,需个案判断。

Q

租客靠差价赚的钱,我能要回来吗?

A

分两块看。据第 100(3) 条,你可以向那位未经授权的占用人申请「使用与占用的补偿」——这是可能进你口袋的钱。而第 238 条的罚款(个人最高 $100,000、法人最高 $500,000)是定罪后交给王室的处罚,不是赔给你的。想追回损失,主要靠前者。

Q

租客说他已经在多伦多市登记了短租,是不是就合法了?

A

不是。多伦多市确实不要求租客登记短租前取得房东同意,但那只是市政登记层面。据市规定,短租只允许用于经营者的「主要居所」,靠差价套利、自己不住的租客通常不满足这一条;更重要的是,市政登记不能免除《住宅租赁法》下的责任——你仍可依第 100 条驱逐、依第 134 条追究违法加价。

Q

那租客到底能不能合法地把房子分租出去?

A

可以,但要「先问、经同意」。据第 97 条,分租须事先取得房东同意,且据第 97(2) 条你不得任意或不合理地拒绝;据第 97(3) 条你只能收取合理的实付自付费用,不能加价。合法分租后,据第 97(4) 条原租客仍对整份租约负责。Airbnb 差价跳过了同意、还赚了加价,与合法分租不是一回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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