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家签了合同却没交割,卖家还欠地产经纪佣金吗?安省佣金触发条件讲清楚
答案不是简单的「欠」或「不欠」——关键在于是谁导致没能交割,以及你签的那一句佣金条款到底怎么写。
买家签了合同却没能交割,卖家是不是就不用付上市经纪佣金了?
不能一概而论——要看是谁导致没能交割,以及你签的佣金条款原文怎么写。安省现行标准挂牌合同(OREA Form 200,Revised 2025)第 2 条里有一句明确写着:即使交割没完成,只要不成交是“owing or attributable to the Seller’s default or neglect”(因卖家自身违约或疏忽),佣金照样要付,并按原定交割日计。但对买家违约导致的不成交,标准表格里没有对应的明确条款;再结合加拿大最高法院 Liebig 案(佣金拴在「完成的 sale」上),这种情况卖家是否欠佣金,往往取决于条款细节与具体事实,常有争议。签之前请逐字看你那份合同的佣金条款,个案务必咨询律师。
来源:OREA Form 200《Listing Agreement》第 2 条(Revised 2025,逐字核实于 2026-07-31);H.W. Liebig Co. v. Leading Investments Ltd., [1986] 1 SCR 70(加拿大最高法院)。本文为一般性教育内容,非法律意见。
我是 Arthur Zhao,在 GTA 做了 12 年全职地产经纪。卖家群里最常被误传的一句话是:「只要没交割,就不用付佣金。」——听上去很符合直觉,但它并不总是对的。佣金到底在哪一刻「挣到」,是签了 offer 那一刻,还是钥匙交到买家手上那一刻?这个问题在安省的答案,藏在你挂牌时签的那份标准合同的一段小字里,也藏在一桩几十年前的最高法院判例里。下面我按合同原文和判例,把「佣金触发」这件事讲清楚,帮你在签挂牌合同、或遇到 deal 黄掉时,知道自己站在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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⚠️本文为一般性教育内容,不是法律意见。佣金是否可追、如何计算,高度依赖你实际签署的合同措辞、Schedule A 的改写、以及个案事实(谁违约、条件条款、是否有免责合意等)。签挂牌合同前、或遇到 deal 无法交割时,请就你的具体情况咨询安省持牌地产律师。
先纠正那个常见直觉
很多卖家默认「没交割 = 经纪白忙 = 不用付钱」。这个直觉在某些情形下成立,但它把两个不同的问题混成了一个:
① 经纪的佣金是拴在「成交」上,还是拴在「找到并签下买家」上?
② 如果 deal 黄了,是谁的原因黄的?
安省的规则恰恰是:先看你签的合同把佣金拴在哪个动作上,再看是谁导致了不成交。两个问题的答案组合起来,才决定你到底欠不欠。跳过任何一步去下「一定欠」或「一定不欠」的结论,都是不准确的。
OREA Form 200 把佣金拴在哪个动作上
安省绝大多数住宅挂牌用的是 OREA Form 200(Listing Agreement,本文核对的是 Revised 2025 版)。它第 2 条 Commission 的第一句是这样写的(原文):
“the Seller agrees to pay the Listing Brokerage a commission of ___% of the sale price of the Property … for any valid offer to purchase the Property from any source whatsoever obtained during the Listing Period, as may be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.”
注意两个细节:一是佣金按 “sale price”(成交价)计;二是触发语是「一份你可以接受的有效购买要约」。表面看,只要你接受了一份有效 offer,佣金就「算数」了——这也是很多人以为「签了就欠」的来源。但同一条后面紧跟着一句专门处理「没交割怎么办」的话,把这个直觉修正得更精细,见下一节的对比。
💡 我个人的判断是:真正决定你欠不欠佣金的,不是「有没有交割」这个结果,而是「谁导致了不交割」加上你签的那一句条款原文。所以别把「deal 黄了」当成免付佣金的护身符,也别在心里先认定「一定要赔」——先把合同翻到 Commission 那一条,逐字读那句关于 not completed 的话。
ℹ️提醒:上面这张对比表讲的是标准表格的一般逻辑,不是对你个案的结论。现实里「是谁导致不成交」常常并不干净利落(例如买家贷款批不下来、双方各让一步解除合同),法院会看具体事实来判,「卖家 default 或 neglect」有时也比想象中更难证明。
卖家导致不交割 vs 买家导致不交割:结果不一样
普通法背景:为什么在加拿大「找到买家」≠「挣到佣金」
你可能听过一个说法:经纪只要带来一个 ready, willing and able(有意愿、有能力、准备好成交)的买家,就算挣到了佣金。这条「ready, willing and able」原则在美国法下影响很大,但在加拿大,它要让位于合同的具体措辞。
标杆判例是加拿大最高法院的 H.W. Liebig Co. v. Leading Investments Ltd.([1986] 1 SCR 70):该挂牌合同约定按 5% 「sale price」在「any sale or exchange」时付佣金,且「on the date set for completion of the sale」支付。经纪找到了买家、双方签了购买合同、买家还付了 $15,000 定金——但买家违约,交易没完成。最高法院判经纪拿不到佣金,理由是:“the event upon which the commission was payable … was a completed sale. That event did not occur … because the purchaser was unwilling to complete the sale.”——佣金拴在「完成的 sale」上,而这个「完成」没有发生,且不是卖家的错。
换句话说,在加拿大,「sale」通常指「已完成的交易」,除非合同另有清楚约定。这正是为什么现代的 Form 200 要专门加一句处理「卖家自己毁约」的情形——它是在合同里主动把某一类不成交明确地写成「照付」。
别忘了 Holdover:这单黄了,风险不一定就结束
还有一个卖家常忽略的触发点:Holdover Period(延续期)(延续期)。Form 200 第 2 条与第 5 条约定,在挂牌期结束后的一段约定天数内,如果你和一个在挂牌期内被引荐或看过房的买家达成购买协议,佣金仍然要付(若你另签了付佣金给别家经纪的新合同,可相应抵减)。
这意味着:就算眼下这单因为买家违约黄了、挂牌合同也到期了,如果同一个买家过一阵子回来、在 Holdover 窗口内和你成交,触发条件依然可能被满足。所以「deal 黄 + 挂牌到期」不等于风险清零——Holdover 的天数、以及「被引荐/看过房」怎么认定,都要看你合同里填的具体数字和事实。
(至于买家违约后你能否索赔差价、没收定金、要求强制履行——那是违约赔偿的另一套话题,与「佣金触发」是两件事,本文不展开。)
- OREA Form 200 — Listing Agreement / Seller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 / Authority to Offer for Sale(Revised 2025)第 2 条 Commission、第 5 条 Referral of Enquiries(本文逐字引用的标准表格文字)
- H.W. Liebig Co. v. Leading Investments Ltd., [1986] 1 SCR 70 / 1986 CanLII 45(加拿大最高法院)
- 说明:以上为标准表格的预设文字;每份合同的佣金百分比、Holdover 天数等空格由签约双方填写,并可用 Schedule A 改写——最终以你实际签署的版本为准,个案请咨询律师。
常见问题 FAQ
买家毁约、房子没能交割,我作为卖家还要付上市经纪佣金吗?
不一定,要看你签的条款和事实。安省最高法院 Liebig 案确立:佣金若拴在「完成的 sale」上,仅仅找到一个后来违约的买家,经纪通常拿不到佣金;而 OREA Form 200 明确写「照付」的那句,针对的是卖家自己违约导致的不成交,并不直接覆盖买家违约。所以买家违约时,卖家往往有理由主张不欠,但这取决于具体条款与事实,务必让律师看你那份合同(来源:Form 200 第 2 条;Liebig, [1986] 1 SCR 70,2026-07-31)。
我自己临时不想卖了、拒绝交割,经纪的佣金还要给吗?
这种情形对卖家最不利。Form 200 第 2 条有一句明确写着:即使交易没完成,只要不成交是「owing or attributable to the Seller’s default or neglect」(因卖家违约或疏忽),佣金照付,并按原定交割日计。也就是说,卖家一般不能靠自己毁约来免掉佣金。是否构成「卖家 default/neglect」由事实决定,有争议时请咨询律师(来源:Form 200 第 2 条,Revised 2025,2026-07-31)。
OREA 标准挂牌合同里,佣金到底是「签了合同就欠」还是「交割才欠」?
两种读法在现实里都出现过,这正是它要靠原文和事实来定的原因。第 2 条一方面把佣金和「你可接受的有效购买要约」挂钩,一方面又按「sale price」计、并专门为「卖家违约导致不成交」写了照付条款。综合看,安省的通行理解更接近:成交(completion)通常是常态触发点,而卖家自身违约是明确的例外。但你那份合同具体怎么写、有没有 Schedule A 改动,才是决定性的——逐字读,别照抄别人的结论(来源:Form 200 第 2 条,2026-07-31)。
deal 黄了、我的挂牌合同也过期了,为什么经纪还能回来要佣金?
因为有 Holdover Period(延续期)。Form 200 约定,挂牌期结束后的一段约定天数内,如果你和一个在挂牌期内被引荐或看过房的买家达成购买协议,佣金仍可能被触发(若另签了付给别家经纪的新合同可抵减)。所以同一个买家过一阵回来成交,风险并没有随挂牌到期而消失。具体天数看你合同里填的数字(来源:Form 200 第 2、5 条,2026-07-31)。
买家违约被没收的定金,是不是要先拿去付经纪佣金?
要区分两件事。Form 200 里「定金先用于抵减佣金」的那句,前提写的是「where the transaction has been completed」(交易已完成)的情形。deal 没成交时,卖家没收的定金归属、以及能否索赔差价,属于违约赔偿的另一套问题,不自动等于「先付佣金」。这两条线怎么处理,请一并交给律师判断(来源:Form 200 第 2 条,2026-07-31;本文非法律意见)。
Arthur Zhao
Real Estate Broker · FRI · ABR · SRS · PSA · MCNE · E-PRO · CLHMS & GUILD Elite · REAIS
VP & Branch Manager, Bay Street Group Inc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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