卖出安省出租房,税单到底怎么算:资本增值 + CCA 折旧回收全解
投资房不是自住房——增值有一半计税,而你当年报过的折旧,卖房时会被 100% 全额追回
在安省卖出一套出租/投资房,要交哪些税?
卖出非自住的出租/投资房时,主要面对两项税务:一是资本增值(capital gain)——用售价减去成本基础(ACB)再减去卖房费用得出增值,目前按 50% 计入率把一半增值并入当年应税收入;二是 CCA 折旧回收(recapture)——如果你过去每年报税时对楼体报过折旧(CCA),卖房时这部分折旧会被「追回」,并作为普通收入 100% 全额计税,没有减半优惠。自住房可用主要住所豁免(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)免税,但出租房不适用。
来源:CRA《Capital Gains 2025》(T4037) 及 T776 Line 9947 Recaptured CCA (2025)
很多 GTA 的房东在卖出租房时,只盯着「涨了多少」,却在报税季被两张税单打个措手不及:一张是资本增值税,另一张——往往更意外——是折旧回收(CCA recapture)。我做经纪这些年,见过太多人在持有期为了少交租金税而年年报折旧,结果卖房那一年发现这些折旧要一次性、按普通收入全额补回来。这篇文章我把出租房的税务链条拆开讲清楚:增值怎么算、计入率现在到底是多少、折旧回收的坑在哪、以及和自住房豁免的关键区别。声明在前:以下是通用科普,不构成税务建议,动手前请务必找持牌 CPA 按你的具体数字核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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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:算出你的应税金额(照这个顺序走)
② 减去成本基础(ACB):当初买入价 + 购入相关费用(律师费、土地转让税)+ 资本性改建支出。
③ 减去卖房费用(Outlays & Expenses):经纪佣金、卖方律师费、广告费等。
④ 得出资本增值:售价 − ACB − 卖房费用 = 资本增值。
⑤ 按 50% 计入:一半增值并入当年应税收入。
⑥ 再加上 CCA 折旧回收:若报过折旧,回收部分 100% 计税。根据 CRA (2025),公式为「资本增值 = 售价 − ACB − 卖房费用」。
计入率现在是多少?50% ——请认准这个数字
这是最容易被过时文章误导的地方。2024 年 6 月 25 日联邦政府曾提议:个人年度超过 25 万加元的资本增值部分,计入率从 50% 升到 66.67%。但这项提议一波三折——2025 年 1 月 31 日财政部宣布把生效日推迟到 2026 年 1 月 1 日;随后2025 年 3 月 21 日政府宣布彻底取消这项加税。结果是:2025 和 2026 纳税年度,计入率仍为 50%,66.67% 从未成为法律。如果你读到任何还在讲「67%」的资料,那是已作废的旧提议。
⚠️最常见的意外:房东以为只交「涨幅的一半税」,忽略了历年报过的 CCA 折旧会在卖房当年被 100% 全额追回、按普通收入课税。卖房前一定要先查清楚你到底报过多少折旧。
💡 持有期间,为了压低每年的租金应税收入,很多房东会对楼体(不含土地)申报 CCA 折旧。好处是当下少交税;代价是——卖房那一年,只要售价高于折余成本(UCC),你历年扣掉的折旧会被全额「回收」并作为普通收入 100% 计税,按你的边际税率征收,没有资本增值的减半优惠。换句话说,报折旧是把税「延后」而非「省掉」,卖房时连本带账一次结清。正因如此,CRA 的 T4036《Rental Income》指南把 CCA 设为可选项——你有权不报。
举个数字例子(说明用,非你的实际数字)
假设楼体买入成本 40 万,持有期累计报了 6 万折旧(折余成本 UCC 降到 34 万),卖房时楼体部分卖 45 万:
• 折旧回收 = 6 万(全额计税,普通收入)
• 资本增值 = 45 万 − 40 万 = 5 万(其中 50% 即 2.5 万计入应税)
合计当年新增应税约 8.5 万。若当初没报那 6 万折旧,这块回收就不存在——但你持有期每年的租金税会更高。孰优孰劣取决于你的税率轨迹,这正是要交给 CPA 测算的地方。
和自住房的根本区别:豁免 vs 全额课税
自住房在符合条件时可用主要住所豁免(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),出售增值可全部或大部分免税;而出租/投资房不享受这项豁免,增值照 50% 计入、折旧照 100% 回收。这就是为什么「同样涨 20 万,自住房可能一分税不用交,出租房却要交一大笔」。一处房产在某些年份自住、某些年份出租时,豁免只能按自住年份比例计算,账会更复杂。
ℹ️计入率、豁免年份比例、45(2) 资格都会随你的具体情况和当年规则变动。动手前请以 CRA 官方与你的持牌 CPA 核算为准,本文仅作通用科普。
改变用途(Change of Use)与 45(2) 选择
当一处房产从自住转为出租(或反过来),税法视为「按公允市值视同卖出并重新买入」,可能当场触发增值。45(2) 选择允许你把自住转出租时的这次「视同出售」递延,并最多再把该房当作主要住所额外 4 年。但有一条硬门槛:根据 CRA,一旦你对该房报过 CCA 折旧,就不能作 45(2) 选择;且选择期间你要如实申报租金净收入、不能报折旧。这项选择需在改变用途当年,随报税表附一封签名信件申报。
💡 ① 成交时机:资本增值计入你成交年份的收入,若某一年收入本就很高,把成交放到收入较低的年份可能降低边际税负。
② 保留所有单据:买入费用、历年资本性改建都能抬高 ACB、压低增值——单据丢了就等于多交税。
③ 是否报折旧:短期内要卖、且未来税率可能更高时,很多人选择不报 CCA 以避开回收;长期持有、当下税率高时报折旧的现金流价值又更大。没有标准答案,要按你的持有年限和税率轨迹算账。
落地建议
卖出租房前,先把三样东西备齐:买入合同与费用单据、历年报税中的 CCA/UCC 记录、以及本次的卖房费用清单。带着这些去找持牌 CPA 或税务会计,让他们按你的真实数字测算增值 + 回收的合并税负,并确认当年计入率与最新规则。地产这一端我能帮你把成交价、时机和交易结构谈到最优;税务这一端务必让专业人士拍板。
常见问题 FAQ
2025 到 2026 年,加拿大资本增值的计入率到底是多少?
是 50%。2024 年提议对个人超 25 万部分升到 66.67%,但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先被推迟、又在 2025 年 3 月 21 日被政府彻底取消,从未成为法律。根据 CRA (2025),2025 和 2026 年计入率维持 50%。
什么是 CCA 折旧回收?为什么它 100% 计税?
持有期间你对楼体报的折旧(CCA)压低了当年租金税;卖房时若售价高于折余成本(UCC),这些折旧会被「回收」,作为普通收入 100% 并入当年应税,按你的边际税率征收,没有资本增值的 50% 减半。它记在 T776 的 Line 9947。
出租房能用自住房那样的免税豁免吗?
不能。主要住所豁免(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)只适用于自住房。纯出租/投资房的增值照 50% 计入、折旧照 100% 回收,不享豁免。若房产某些年份自住、某些年份出租,豁免只能按自住年份比例计算。
如果我从没报过 CCA 折旧,卖房时是不是就没有回收?
是的。折旧回收只针对你实际扣除过的 CCA。没报过折旧就没有回收,卖房时只面对资本增值(50% 计入)。这也是很多打算短期出售的房东选择不报折旧的原因,但要权衡持有期每年更高的租金税。
45(2) 选择我能用吗?
看情况。45(2) 主要用于自住转出租时递延「视同出售」,并可最多额外 4 年当作主要住所。但根据 CRA,只要你对该房报过 CCA,就不能作这项选择,且选择期间不能报折旧。是否适用要由 CPA 按你的历史申报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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