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期Offer算不算数量?
TRESA下的Offer披露规则全解析
卖家经纪说”我们有3个Offer”,但其中一个已经过期了——这算吗?你有权知道几个有效的竞争Offer?本文帮你搞清楚TRESA下的Offer数量披露规则。
TRESA下,卖家经纪必须披露什么?
根据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TRESA(地产服务信托法案),卖方经纪必须向所有已提交书面Offer的买家披露当前有效竞争Offer的数量。这是强制性规定,不需要卖家额外授权。但Offer具体内容(价格、条款、买家信息)的披露则属于可选择的”Open Offer”流程,需要卖家书面指示才能进行。理解这两个层次的区别,是买家在竞价中做出明智决策的基础。
第一步:什么是有效Offer?什么是过期Offer?
| Offer状态 | 定义 | 算不算数量 |
|---|---|---|
| 有效Offer | Irrevocable Date(不可撤销期)未到期的书面Offer,卖家仍可接受 | ✅ 算入数量 |
| 过期Offer | Irrevocable Date已过期,卖家已无法接受,买家不再受约束 | ❌ 通常不算 |
| 撤回的Offer | 买家在Irrevocable期内主动通知撤回的书面Offer | ❌ 不算 |
| 口头意向 | 买家表达过兴趣但未递交书面Offer | ❌ 不算 |
第二步:TRESA下的两种Offer流程
第三步:常见的Offer数量误导手法
卖家经纪声称”有3个Offer”,但其中一个已经在昨天过期。此时有效竞争Offer只有2个。这种情况可能出于无意疏忽,也可能是故意制造竞争压力。买家应询问每个Offer的Irrevocable Date,确认均在有效期内。
卖家经纪说”还有买家要递Offer”,但实际上对方只是口头表达了兴趣,尚未提交书面APS。口头意向不构成法律Offer,不应被计入数量。买家应要求确认:都是书面提交的APS吗?
根据TRESA规定,卖方经纪故意虚报Offer数量(如声称有5个Offer但实际只有2个)属于严重违规,可向RECO投诉并吊销执照。如果你怀疑Offer数量被虚报,记录所有沟通内容,并告知你的经纪。
第四步:买家实战——如何核实Offer数量
在竞价前,让你的经纪向卖方经纪确认:
- 目前有多少份书面APS已提交?(要求确认是书面,非口头)
- 每份Offer的Irrevocable Date是什么时候?(确认都在截止时间点之后)
- 是否有任何Offer已过期或已撤回?(若有,应从总数中扣除)
- 卖家是否采用Open Offer流程?(若是,可能可以查看其他Offer的部分信息)
- Offer截止时间是否固定?(确认没有最后一刻更改的可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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